suppression of evidence,(1)排除證據<br>(2)隱匿證據,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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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ppression of evidence,(1)排除證據
(2)隱匿證據
中文:(1)排除證據
(2)隱匿證據
解釋:〈美〉
(1)指在庭審中法官對非法取得的證據裁決予以排除。
→ exclusionary rule; motion to suppress
(2)指在刑事訴訟中拒絕提供證據或拒絕作證的行為。如果公訴方故意隱匿對被告人有利且不為被告人所知曉的重要證據,則構成違反正當程序〔due process〕。但在認定公訴方的行為是否構成隱匿證據時,則須依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該證據無證明價值〔probative value〕,或僅是補充證據〔cumulative evidence〕,或被告方與公訴方有同樣的機會可取得該證據,則公訴方無義務向被告方披露該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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