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pletory oath,補強宣誓,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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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ppletory oath,補強宣誓
中文:補強宣誓
解釋:在羅馬法和教會法上,一個證人的證言被稱為「半個證據」〔half-proof〕,法官不能僅據此作出判決,為了補足另半個證據,允許對當事人自己(包括原告和被告)進行詢問,由此而要求其所作的宣誓即被稱為「補強宣誓」,因為它補足了法官要作出判決應具有的必要的證據數量。該詞的這一含義在美國法律中從未使用過,但有時也用它來指對當事人提供的某件書證予以證實時要求其作的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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