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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icide,(1)自殺
(2)自殺者
中文:(1)自殺
(2)自殺者
解釋:(1)自絕行為,故意地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英格蘭早期普通法中,自殺被認為是不名譽犯罪〔infamous crime〕,可被視為重罪而沒收其財產歸於國有,並用一個樁子穿透自殺者的屍體,不體面地埋在路下。1882年廢除該埋葬方式,1961年不再視自殺為犯罪。在蘇格蘭,自殺不被認為是犯罪,但以前,自殺會導致個別無繼承人的自殺者的全部財產收歸國有。自殺契約是指兩個人約定自殺的協議,如果一個人活下來,而另一個死去,則生者定為謀殺罪,但在1957年,則認定為非預謀殺人罪。在美國的一些司法管轄區,自殺未遂被認為是犯罪,其他的司法管轄區則不認為是犯罪;有的司法管轄區認為如果未遂自殺者殺死了一個無辜的旁觀者或者一個拯救其生命的人,那麼被認為是謀殺罪,但有的認為是非預謀殺人罪或無罪;一些司法管轄區認為勸說或者幫助他人自殺的是謀殺,一些法律則認為是非預謀殺人罪或僅是一種獨立的犯罪〔separate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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