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dden emergency doctrine,緊迫事件原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sudden emergency doctrine,緊迫事件原則
中文:緊迫事件原則
解釋:當一個人遇到非由自己的疏忽或缺乏注意而引起的緊急事件時,只要他的行為是按照任何其他人處於相似條件下行事的合理謹慎的方式進行的,則該人有權採取當時他認為應為的行為以求避免傷害。這種情形下便不認為該人有過失,即使事後發現可按其他更安全的行為方式行事。
→ emergency doctrine; sudden peril rule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