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ession,繼承;承繼;繼受;繼承權;繼承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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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ccession,繼承;承繼;繼受;繼承權;繼承人
中文:繼承;承繼;繼受;繼承權;繼承人
解釋:該詞含義廣泛,既指繼承行為,即依照繼承分割法而轉移財產所有權;也指繼受行為,指從其前任處取得法定的或官方的職位、榮譽、財產或職能。當用於不動產時,它指通過遺囑或繼承法而取得不動產的人,不包括那些通過契據、轉讓、贈與或任何形式的買賣或合同而取得不動產者。雖然該詞在制定法上的定義僅指取得他人在死亡時無遺囑處分之財產的行為,但其實際含義常常更為廣泛,統指由於他人的死亡而取得其權利的行為。在公司合併上,它指一個公司取得另一公司的全部財產。在大陸法系,它既指轉讓死者的財產、權利和義務、負擔給其繼承人的事實;也指繼承人所享有的取得死者遺產的權利,死者的遺產既包括各種財產(現有的或可以主張的),也包括其債務和其他義務,故繼承人的繼承被認為是一個法律上的統一體〔legal entity〕,即取得財產和償付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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