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traction,(1)拒付什一稅<br>(2)拒付教會捐稅<br>(3)拒絕承擔出庭役務、關稅、稅務、通行費、佃金等<br>(4)拒絕承擔佃金和習慣法上役務之訴,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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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btraction,(1)拒付什一稅
(2)拒付教會捐稅
(3)拒絕承擔出庭役務、關稅、稅務、通行費、佃金等
(4)拒絕承擔佃金和習慣法上役務之訴
中文:(1)拒付什一稅
(2)拒付教會捐稅
(3)拒絕承擔出庭役務、關稅、稅務、通行費、佃金等
(4)拒絕承擔佃金和習慣法上役務之訴
解釋:(1)(教會法)
指不交納什一稅給堂區長〔rector〕或堂區長代理〔vicar〕而對其造成的損失。什一稅轉化為什一稅租費〔tithe rentcharge〕之後,由於提供了扣押財物〔distress〕的特殊形式訴訟,該訴訟案漸被廢棄。
(2)〈英〉
指堂區〔parish〕教民不向堂區繳納因修繕教堂而徵收的捐稅。
(3)該詞主要在有關封建役務和什一稅中使用。在不動產法中,如果某人對這類義務沒有或疏於履行,即為「subtraction」。拒絕承擔的主要封建役務是效忠、出庭役務、佃金等,其救濟為扣押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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