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stantial performance doctrine,實質履行原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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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bstantial performance doctrine,實質履行原則
中文:實質履行原則
解釋:一項衡平法原則,如果合同當事人以善意之意圖履行合同,其履行與合同內容並不完全相符,比如存在合同的輕微違反〔slight deviation〕,但只要該履行已經達到合同目的,則該合同仍得視為已經履行完畢,只是法院可以給予補救,對合同履行與內容之間發生的偏離給予極少量的損害賠償。必須符合三個條件:聲稱實質履行的一方已經以善意努力履行其義務,其履行有益於對方,且對方已保留該利益。以上三者任缺其一,即非實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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