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rogation,代位,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subrogation,代位
中文:代位
解釋:指由一人取代另一人的地位而對第三人依法請求給付或主張權利、要求補救或擔保等。在債權債務關系中,若某人代為償付債務,則其取代債權人的地位,可以對債務人行使債權人的一切權利,與其未代為償付時原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相同。代位通常發生於建築合同、保險合同、保證以及流通票據法中。保險中的代位,如某人已投保的船舶因他人過錯而致撞毀,則其可從保險人處取得保險金而恢復船舶價值,從而由保險人代位行使船舶所有權人的權利,以向造成船舶毀損者提起訴訟。代位是衡平法上的一種制度設計,以使債或義務能最終清償,而又使償付債務者不致顯失公平。代位分為兩種,即協商代位(或稱合同代位)〔conventional subrogation〕與法定代位〔legal subrogation〕,前者是通過債權人與第三人的行為而明示的代位,後者則是由於法律實施而產生的代位或默示的代位,例如保證人的代位。
→ conventional subrogation; legal subrogation; equitable subrogation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