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a regalis,出席郡長治安巡視法庭的義務,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secta regalis,出席郡長治安巡視法庭的義務
中文:出席郡長治安巡視法庭的義務
解釋:〈英〉
所有人均有義務一年兩次出席郡長治安巡視法庭〔sheriff's tourn〕以便被告知一些有關治安的消息。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郡長治安巡視法庭是國王的封地刑事法庭〔court leet〕,其設立是為了國王接受民眾的宣誓效忠。
→ sheriff's tourn; court(-)leet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