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pe of employment,受雇範圍,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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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cope of employment,受雇範圍
中文:受雇範圍
解釋:指僱員為僱主的利益,在其所擔負的職責範圍內從事的,且能為僱主合理地預見並直接或間接控制的行為。只要是與僱員職責有關的,並且是為了僱主利益的行為都可視為在「受雇範圍」內。根據僱主負責原則〔doctrine of respondeat superior〕,僱主應為僱員在受雇範圍內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 in the course of employment; respondeat superior; vicarious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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