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 assent,御准,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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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oyal assent,御准
中文:御准
解釋:〈英〉
拉丁語為regius assensus。指君主對議會兩院通過的法案予以認可,從而使該法案成為議會法律〔Act of Parliament〕。根據1978年《解釋法》〔Interpretation Act〕規定,除非另有規定,議會法律自御准之日起生效。先前,或由君主親自御准,或經君主簽署後由國璽〔Great Seal〕大臣特許的委員會御准,並將兩院議員召集到上議院宣讀,但1967年《御准法》〔Royal Assent Act〕已將此程序加以修改,改御准由下、上議院議長分別在下、上議院宣佈。理論上,君主對法案批准與否有裁量權,但自1707年以來,從未發生過拒絕御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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