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hearing,(1)重新審理<br>(2)上訴審;重審<br>(3)重新聽證,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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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ehearing,(1)重新審理
(2)上訴審;重審
(3)重新聽證
中文:(1)重新審理
(2)上訴審;重審
(3)重新聽證
解釋:(1)〈美〉
由原審法院對已經審理並作出終局裁決或駁回的案件的再次審理,目的在於糾正前一次審理中存在的錯誤或疏漏。重審時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2)〈英〉
對已裁決案件的再次審理。根據1965年《最高法院規則》〔RSC〕,所有向上訴法院提出的上訴都以重審的方式進行,並以申請通知書〔notice of motion 〕提起。重審根據書面材料進行,包括法官的筆記〔note〕及任何證據副本。重審中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3)行政機關對已作出決定的事項再次舉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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