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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eferendum,(1)(外交代表向本國政府提交的)請示書
(2)公民復決;公民復決權;公民復決投票
中文:(1)(外交代表向本國政府提交的)請示書
(2)公民復決;公民復決權;公民復決投票
解釋:(1)(國際法)
外交代表就自己無法或不願作出決定的事項向本國政府提出給予指示的要求。
(2)將憲法、法律或重要的公共問題交由公民投票〔popular vote〕批准的制度。其複數形式為referenda; referendums,但後者使用頻率漸升。
→ init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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