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ve,(1)司法官;司法行政官;管家;執達官<br>(2)百戶長;百戶區執達官<br>(3)地方治安官<br>(4) (鄉鎮議會的)議長,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reeve,(1)司法官;司法行政官;管家;執達官
(2)百戶長;百戶區執達官
(3)地方治安官
(4) (鄉鎮議會的)議長
中文:(1)司法官;司法行政官;管家;執達官
(2)百戶長;百戶區執達官
(3)地方治安官
(4) (鄉鎮議會的)議長
解釋:〈撒克遜〉
(1)古代英格蘭的一種由國王任命的司法官員,地位低於方伯〔alderman〕。實際上他是一種被任命來執行訴訟程序,維持治安,執行法律的行政性官員,他可以見證一切合同和交易,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保釋那些保證屆時出庭的嫌疑人,並主持地方法庭。後來該詞也被用來指那些級別更低的官員,如堂區俗人執事〔church reeve〕等。該官職因與不同級別的行政組織區劃相聯繫而產生了許多種類,如郡長〔shire-reeve; shire-gerefa; sheriff〕、十戶長〔tithing-reeve〕和自治市執達官〔borough-reeve〕等。
(2)(英格蘭古法)
郡長的副手,與有義務出庭的自由民共同主持百戶區法庭。
(3)〈英〉
(4)〈加〉
→ borough reeve; church reeve; land-reeve; shire-reeve; tithing-reeve; trithing-reeve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