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recital(s),(1)(合同、契據的)事實陳述部分;說明部分(2)(判決書的)管轄權說明部分(3)(訴答書狀中的)引述部分中文:(1)(合同、契據的)事實陳述部分;說明部分(2)(判決書的)管轄權說明部分(3)(訴答書狀中的)引述部分解釋:(1)在書面合同或契據中用以引出實施條款〔operative clauses〕的一種陳述,通常以「鑒於…」〔whereas...〕起首,故也稱「鑒於條款」。它分為兩種:描述性事實陳述部分〔narrative recital〕與引導性事實陳述部分〔introductory recital〕。前者的作用在於表述合同或契據賴以發生的事實,後者用以解釋實施條款訂立的動機。例如,在一份轉讓租地保有權〔leasehold property〕的契據中,首先陳述因某人與某人於某日訂立租賃合同,從而該項地產在某一時期內由承租人保有,此即為描述性事實陳述部分;其次,在契據中說明受讓人為買受該項地產上剩餘期間的租地保有權,從而與讓與人達成協議,此為引導性事實陳述部分;緊接其後的則是契據的實施條款,具體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書面合同或契據中,實施條款的法律效力優先於事實陳述部分,除非前者模稜兩可,在此情況下,事實陳述部分用以解釋實施條款。(2)判決書中的一個部分,用以說明法院享有管轄權的有關事實。(3)指對某一事項的陳述以引出當事人某一肯定性主張〔positive allegation〕。通常以「為此鑒於…」〔for that whereas〕作為陳述的開始。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法四等上榜慶功宴 菁英回娘家享萬元好禮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課+測+輔 好評推薦 司法四等上榜慶功宴 菁英回娘家享萬元好禮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課+測+輔 好評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