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isions of Oxford,《牛津條例》,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Provisions of Oxford,《牛津條例》
中文:《牛津條例》
解釋:〈英〉
1258年議會通過的旨在防止國王亨利三世〔Henry the Third〕破壞《大憲章》〔Magna Carta〕實施的法律文件。該條例規定,成立由大貴族占主導地位的15人委員會,參與國家管理;國王必須根據委員會的建議統治國家;御前大臣、司庫等國家高級官員及地方官員任期為1年,屆滿前應向15人委員會述職;議會定期召開,每年三次,有權決定國家所有重大事宜;對王室的拔款亦由議會負責。該條例是大貴族反王權鬥爭的勝利成果,亨利三世被迫實施,1262年被取消。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國考報名優惠
司律/司特/調特專屬
法研所准考證優惠
6/30前報名省最多
司律校園團報
享優惠再拿超值好禮
司法特考總複習
課+輔+測 高效學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