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edure extra ordinem,非常訴訟;非常程序,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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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rocedure extra ordinem,非常訴訟;非常程序
中文:非常訴訟;非常程序
解釋:〈拉〉
(羅馬法)
指法官直接解決糾紛,無須採用更多的程序即可直接執行判決。在羅馬帝國帝政後期,因其較程式訴訟〔formula〕更為優越,故成為當時唯一通行的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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