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probation of offenders,對罪犯的緩刑中文:對罪犯的緩刑解釋:〈英〉1907年創立以替代監禁刑的一種行刑制度。法院對認定有罪的被告人暫不判處監禁,在徵得被告人的同意後作出緩刑令,將被告人置於緩刑官的監督之下,考驗期為1-3年。在考驗期內如果被告人違反緩刑規定或再犯新罪,則將被再次提交法院重新判刑,對違反緩刑規定的可以處以罰金、從事社區服務、強制送入管教中心。緩刑令並不是有罪判決,因此對此不能提起上訴。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考點速讀、提分必備 114年司律雲端函授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台政法研所專攻班 文章深度解說、題測評析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考點速讀、提分必備 114年司律雲端函授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台政法研所專攻班 文章深度解說、題測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