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bation,(1)鑒定;檢驗;驗證<br>(2)試用(期<br>(3)緩刑,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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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robation,(1)鑒定;檢驗;驗證
(2)試用(期
(3)緩刑
中文:(1)鑒定;檢驗;驗證
(2)試用(期
(3)緩刑
解釋:(1)→ probate
(3)現代各國的緩刑制度分為兩種,一種是英美的緩期宣告制,指法院經審判確定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後,暫不作有罪宣告,而在一定期限內交有關機關對被告人進行監督考驗,視被告人是否遵守所規定的條件決定是否作有罪宣告。這一制度最初為英國法官所倡導,但作為替代監禁的行刑制度,最早採用於美國的波士頓,1878年馬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議會正式將這一做法制定為法律。後又為歐洲各國紛紛倣傚,但又稍有不同。在歐洲大陸實行另外一種緩刑制度——緩期執行制,即法院經審判確定行為構成犯罪後,作有罪宣告,且宣告刑罰,但有條件地不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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