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2)〈英〉 由諾曼王朝時代的御前會議〔curia regis〕發展而來,始設於15世紀亨利六世〔Henry Ⅵ〕時代,原為英王之下的最高行政機關,18世紀20年代其地位由責任內閣取代後,成為國王的咨詢機關。樞密院成員人數不定,但參加的法定人數是3人,通常是4人應召參加。其職能主要為主持皇室典禮、就某些事務向國王提供建議、發佈公告等。樞密院內設許多專門委員會,而最重要的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是管轄英聯邦殖民地案件的最高上訴法院。 → King's Council; Star Cha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