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y council,(1)(統治者或高級官員的)私人顧問團;私人智囊團<br>(2)〔P- C-〕樞密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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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rivy council,(1)(統治者或高級官員的)私人顧問團;私人智囊團
(2)〔P- C-〕樞密院
中文:(1)(統治者或高級官員的)私人顧問團;私人智囊團
(2)〔P- C-〕樞密院
解釋:(2)〈英〉
由諾曼王朝時代的御前會議〔curia regis〕發展而來,始設於15世紀亨利六世〔Henry Ⅵ〕時代,原為英王之下的最高行政機關,18世紀20年代其地位由責任內閣取代後,成為國王的咨詢機關。樞密院成員人數不定,但參加的法定人數是3人,通常是4人應召參加。其職能主要為主持皇室典禮、就某些事務向國王提供建議、發佈公告等。樞密院內設許多專門委員會,而最重要的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是管轄英聯邦殖民地案件的最高上訴法院。
→ King's Council; Star Cha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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