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te banker,個體銀行業者,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private banker,個體銀行業者
中文:個體銀行業者
解釋:〈美〉
非公司銀行之業主。未經國家特別授權或許可而從事吸儲、貼現商業票據、出售匯票並從事銀行業務之個人或其商號;經國家授權並符合監管的一般要求的從事銀行業務的個人或其商號。依多數學者的意見,立法機關可以禁止所有的個體銀行並限定只有公司才能有開展銀行業務的權利。在某些立法中,「銀行」一詞不包括個體銀行業者。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考點速讀、提分必備
114年司律雲端函授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台政法研所專攻班
文章深度解說、題測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