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trial procedure,審前程序,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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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retrial procedure,審前程序
中文:審前程序
解釋:指根據制定法或法院規則的規定,法院在正式開庭審理案件之前,與當事人的律師召開審前會議〔pretrial conference〕以解決相關問題,包括簡化爭議問題、修改訴狀、取得承認〔admission〕以避免不必要的證明、限定專家證人的數量等,從而為案件的正式審理作準備的訴訟程序;也指行政機關處理提交其解決的有關事實、爭議,建議當事人和解或調解的一種非正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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