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efectus urbi,古羅馬城司法官;古羅馬城裁判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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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raefectus urbi,古羅馬城司法官;古羅馬城裁判官
中文:古羅馬城司法官;古羅馬城裁判官
解釋:〈拉〉
從奧古斯都〔Augustus〕時起負責城市和城市治安的官員,其管轄權限及於羅馬城周圍100英里,並有權對民事和刑事案件作出裁決。作為皇帝的代表,逐步取得原屬羅馬裁判官〔praetor urbanus〕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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