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蘇格蘭〉 起初是指由最高民事法院〔Court of Session〕的法官所保存的、對本法院判決的簡短記錄。早期這些記錄是按年代順序編排的,並以編輯者的名字命名,後來這些彙集中又包括了關於制定法的摘要及其它一些資料。這前後兩種司法資料的彙編有時又分別被稱為司法判決錄和法規摘要錄,後來它們並行存在,但在17世紀中期,前者為判例報道彙編、後者則為系統的論文以及後來的案例摘要所代替。這些彙編的許多卷仍存世,其中的一些還被出版。所有這些資料作為中世紀蘇格蘭的習慣法和早期判決的權威記錄具有極高的價值,已出版的卷冊也被作為權威而經常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