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1)一種書面文件,本人〔principal〕以此指定他人為代理人,授權其為本人利益從事某類行為或某一特定行為。它可以是單方面出具的法律文件〔deed poll〕,也可以是其他法律文件(如契約或協議)的組成部分。其授權可以是總括性的〔general or full〕,也可以是特定的〔special or limited〕。授權委托書產生代理關係,而所涉財產的所有權仍由授權人享有。代理人如為「非法律代理人」〔attorney in fact〕,則本人死亡時,代理權亦即依法終止。亦作「letter of attorney」或「warrant of attorney」。 (2)指依據上述文件所授予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