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常設仲裁法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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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常設仲裁法院
中文:常設仲裁法院
解釋:1899年及1907年海牙和平會議設置的國際仲裁機構,位於海牙,由締約國各任命精通國際法的四名仲裁員組成。發生爭議時,由當事國從仲裁員名單中挑選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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