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 for the record,將提出的證據記錄在案,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offer for the record,將提出的證據記錄在案
中文:將提出的證據記錄在案
解釋:當事人在初審法庭裁決其提出的證人證言或其他證據不具有可采性後,提請將該證據記錄在卷,以便就法官的該裁決提出上訴之用。
→ offer of proof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