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1指在美國許多州實行的一種汽車保險。根據這種保險,不論受害人是否有過錯,其保險公司均應向該受損害的被保險人支付某種限度以下的賠償金;2指在美國絕大多數州實行的一種離婚方式。這種離婚只需當事人提出婚姻已經破裂並已無法挽回,或夫妻雙方意見分歧已無法和解便可成立。根據這些州的法律,以「無過錯」為理由提出的離婚申請,不必證明夫妻任何一方有過錯便可判決離婚。有些州需當事人一方申請離婚,而雙方在一定時期——如一年——內沒有同居,法院便可認為婚姻已經破裂並已無法挽回而判決離婚。有些州則要求夫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法院才可判決「無過錯」的離婚。 → no-fault auto insurance; irretrievable breakdown of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