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trial,無效審理,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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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istrial,無效審理
中文:無效審理
解釋:指錯誤的、無效的、法律不認可的審理。造成無效審理的原因主要有法院無管轄權,陪審員選擇錯誤,陪審團意見無法一致,不能作出裁斷,陪審員或律師在審理中意外死亡,在審理前或審理中無視必要的基本規定,在審理中出現法庭無法糾正的有損當事人利益的錯誤,審理在正常結束前已終止等。法官在發現無效審理情況,認為無法糾正且繼續審理只是浪費時間和財力時,可即宣告審理無效,予以終止。無效審理等於沒有審理,與已審結案件因有充分理由而「再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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