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ger of estate,地產權混同,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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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erger of estate,地產權混同
中文:地產權混同
解釋:指效力較高的地產權與效力較低的地產權歸屬於同一人而無中間效力地產權時,效力較低產權立即被吸收入或混同於效力較高的產權之中,如承租人買進所承租的土地時。也指同一人享有的普通法利益與衡平法利益的混同。
→ me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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