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ger,(1)(權利、責任的)融合;混同;合併<br>(2)(公司的)吸收合併;兼併,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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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erger,(1)(權利、責任的)融合;混同;合併
(2)(公司的)吸收合併;兼併
中文:(1)(權利、責任的)融合;混同;合併
(2)(公司的)吸收合併;兼併
解釋:(2)指兩個公司依法合併為一個公司,其中一公司繼續存在,另一公司消滅。被兼併者喪失法律人格,作為商業實體不復存在;兼併者則保留其名稱、人格並獲得被兼併者的資產、義務、特許權及其他權利。公司兼併須履行法定程序並通常須經未清股份〔outstanding shares〕的多數同意。兼併區別於合併,在合併中,兩個公司均不復存在,雙方都成為新設立公司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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