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rpool Court of Passage,利物浦航行法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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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iverpool Court of Passage,利物浦航行法院
中文:利物浦航行法院
解釋:〈英〉
17世紀根據特許成立的法院。該法院對被告居住於利物浦或在利物浦及其港口經商的對人之訴擁有管轄權。同時該法院還享有與利物浦郡法院相同的海事管轄權。該法院於1791年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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