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 pendens,未決訴訟,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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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is pendens,未決訴訟
中文:未決訴訟
解釋:〈拉〉
在普通法上,未決訴訟中爭議的財產在訴訟期間若要轉讓給意欲購買者或抵押權人應作出聲明〔notice〕,告知其就該財產取得的任何權益將受法院判決的影響。在英國,根據1972年《土地負擔法》〔Land Charges Act〕可作未決訴訟的登記,該登記並不在財產上設定任何負擔,而只是旨在給予意欲購買者或抵押權人以此種聲明。該登記在5年內有效,期滿可以續展,但法院在作出判決後,或經證實該訴訟是出於惡意提起的,可以裁定撤銷該登記。美國的多數州也在法典中予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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