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utilitarianism,法律功利主義,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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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egal utilitarianism,法律功利主義
中文:法律功利主義
解釋:一種關於刑罰的哲學思想。它主張刑罰只有對人和社會起到威懾或改造作用時才是正當的。懲罰應起到威懾特定犯罪和改造實際犯罪人品質的目的。該理論堅持這樣一個原則:法律應為絕大多數人謀求最大的利益。刑罰本身畢竟也是邪惡的,我們應只在抑制更大的邪惡時才對罪犯判處刑罰。如果刑罰沒有理由、效果不好、代價太大或沒有必要,那就不應施加刑罰。邊沁〔Jeremy Bentham〕和約翰·奧斯汀〔John Austin〕是法律功利主義的最傑出的兩位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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