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ervitude,國際地役;國家地役,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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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nternational servitude,國際地役;國家地役
中文:國際地役;國家地役
解釋:國家基於國際條約使其部分或全部領土為了另一國的利益而在有限範圍內設立的特殊限制,實質上系國家依國際條約承受的對其領土主權的限制,並不導致國家領土或領土主權的變更。國際地役分為積極的國際地役和消極的國際地役:前者是一國承擔義務,允許他國在一定事項上或一定範圍內使用其領土從事特定活動;後者是指一國承擔義務,在一定事項上或一定範圍內限制在其領土上行使主權。根據現代國際法,只有國家在平等的基礎上依條約自願承擔的國際地役,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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