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dispute,國際爭端,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international dispute,國際爭端
中文:國際爭端
解釋:國家或其它國際法主體之間關於法律上或事實上的論點不一致、法律上的見解或利益的矛盾對立,系國際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國際法理論上,國際爭端依其性質被分為法律性質的爭端和政治性質的爭端:前者爭端當事方的要求和論據是以國際法所承認的理由為根據,可通過法律方法予以解決,又稱為可裁判的爭端〔justiciable dispute〕;後者基於當事方政治利益的衝突而發生,不涉及或不直接涉及法律問題,不能或不宜通過法律方法解決,而需通過政治外交途徑解決,又稱為不可裁判的爭端〔nonjusticiable dispute〕。但在實踐中,由於導致國際爭端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對某一爭端作上述嚴格的劃分是困難的。因此,國際爭端的解決方法也沒有固定模式。傳統國際法把國際爭端的解決方法分為強制性和非強制性兩類:前者主要包括反報〔retortion〕、報復〔reprisals〕、平時封鎖〔pacific blockade〕、干涉〔intervention〕,乃至戰爭或非戰爭使用武力;後者又分為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政治方法包括談判、斡旋〔good office〕、調停〔mediation〕、和解〔conciliation〕及國際調查〔investigation〕,法律方法包括國際仲裁和司法解決。現代國際法確立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及其他非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