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Instrument of Government,《政府約法》中文:《政府約法》解釋:〈英〉在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於1653年12月16日成為護國公〔lord protector〕後擬定的成文憲法。作者為少將〔Major-General〕軍銜的約翰·蘭伯特〔John Lambert〕。該約法原欲任命克倫威爾為國王,但遭到婉拒,克倫威爾最終接受依約法規定擔任護國公。該法規定:立法權屬於護國公克倫威爾和議會,行政權由護國公和一個人數不超過21人的政務會掌握;議會應於1654年9月召開會議,此後應每3年召開一次,會議期間享有對陸軍和海軍的控制權;議會有權制定法律,並有權制止任何未經其同意的稅收;內戰期間反對議會之人不能參加議會選舉或被選入前四屆議會,永遠取消羅馬天主教徒入選議會的資格;護國公為終身職位,但該職位應選舉產生,它對立法僅有暫停性否決權等。該法的缺點是未規定權力機關即護國公、政務會、議會之間的協調,也未規定該法本身的修訂。該法為英國制定成文憲法的第一次嘗試。 學員專區 訂閱電子報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