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rporation controversy,合併爭議,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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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ncorporation controversy,合併爭議
中文:合併爭議
解釋:〈美〉
就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將《權利法案》並入州的程度引發的爭議。美國最高法院傳統做法一直認定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的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僅將《權利法案》的部分權利並入州,此種做法由大法官本傑明·卡多佐〔Benjamin Cardozo〕明確闡述和倡導,被稱之為選擇性合併〔selective incorporation〕方法;1947年在亞當斯訴加利福尼亞案〔Adamson v.California〕中大法官雨果·布萊克〔Hugo Black〕首倡全部合併〔total incorporation〕法,主張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要求州尊重《權利法案》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將《權利法案》全部並入州。儘管此觀點未據主導地位,但美國最高法院已推翻了先前諸多先例,將《權利法案》絕大多數規定適用於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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