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mpetent to stand trial,無受審資格,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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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ncompetent to stand trial,無受審資格
中文:無受審資格
解釋:用以描述被告人在接受審判時而不是在犯罪時的智力狀態。因此,它不能成為對指控進行辯護的理由。法官有責任確定被告人是否對指控和程序具有合理的理解力,是否有能力與其律師商討。如發現被告人無資格,則要將其送入精神病醫院進行短期治療。如其恢復正常,則繼續對其進行審判。如需延長治療時間,則要採取民事拘禁程序〔civil commitment procee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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