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isonment,(1)監禁;拘押<br>(2)限制人身自由,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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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mprisonment,(1)監禁;拘押
(2)限制人身自由
中文:(1)監禁;拘押
(2)限制人身自由
解釋:(1)一種刑罰方法。指將被判處監禁刑的罪犯依收監令〔commitment〕予以關押,直到將其釋放。亦指對待審的被告的臨時拘押。最早,監禁是指拘押待審的人,而不是指一種刑罰,13、14世紀以後監禁才被作為主要刑罰,並被廣泛使用。
(2)指任何違反本人意志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為。限制人身自由不一定要求必須有特定的場所,它可以是將人用鎖或閂等拘禁於某一專門處所,也可以是以言語或暴力相威脅而將某人限制在沒有任何人工強制措施(如鎖等)的地方。廣義上說,不論是將犯人囚禁於監獄、拘所,還是將某人拘禁於私人住所,甚至在公共街區以暴力強行限制某人的人身自由,都稱為限制人身自由。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而將某人羈留於該人不願居留的場所,構成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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