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erial Chamber,帝國大法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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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mperial Chamber,帝國大法院
中文:帝國大法院
解釋:1495年至1806年期間神聖羅馬帝國的最高法院。院長由國王任命,法院的成員必須精通羅馬法,其職能是處理帝國各地區法院的民事上訴案件,該法院對德國接受羅馬法起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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