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ediments to marriage,法定的結婚障礙,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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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mpediments to marriage,法定的結婚障礙
中文:法定的結婚障礙
解釋:可分成如下情況:1先前婚姻的存續;2禁止結婚的血親或姻親關係;3暴力、欺詐或誤解;4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智力或身體的能力缺陷。以上情況又可分為兩類,即無效性障礙〔impedimentum dirimens〕和限制性障礙〔impedimentum impediens〕,前者導致婚姻無效,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後者是不道德的婚姻,但並不導致無效。
→ impedi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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