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該詞在古義上泛指所有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但在現代用法中則采狹義,限指動產,例如英國《貨物買賣法》〔Sales of Goods Act〕中的「goods」即限於可以人工方式移交的財產。為明確起見,多用「goods and chattles」表示動產。而在美國《統一商法典》〔U.C.C.〕2-105條中,貨物〔goods〕是指買賣合同項下確認的可移動的一切東西,並不包括用於支付貨款的貨幣、投資證券和權利動產〔things in action〕,但包括未出生的動物和生長中的作物,以及附著於不動產的其他確定物。 → chattel; chose; person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