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ign judgment,外國(外州)判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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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oreign judgment,外國(外州)判決
中文:外國(外州)判決
解釋:指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在美國也指外州法院的判決。按照美國聯邦憲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精神,對外州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其效力視同本州法院的判決。有些州並採納《統一外州判決執行法》〔Uniform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Act〕。對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經合法程序作出的最終民事判決,本國法院在審理同一案件時,原則上可作為決定性的證據,法院的各項認定都傾向於支持該項外國判決。但若該項判決系以欺詐手段獲得,或有悖於公正和理性,則法院不予認可。對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和執行,一般按照互惠原則辦理。英國在1933年制定有《外國判決(互惠執行)法》〔Foreign Judgments (Reciprocal Enforcemen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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