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法〉 其字面含義為「超級力量」,作為法律用語,意指不能預見、不能控制的事件或結果。本詞作為法律法語與作為法律拉丁語的「不可抗力」〔vis major〕含義相同。但該兩詞的含義又廣於英文中的「不可抗力」〔act of God〕,因為它們不僅包括自然力,還包括人為的力量(例如暴亂、罷工、政府干預、戰爭行為等)。與本詞同義的另一法律法語是force majesture,但後者是一種不必要的同詞變體。不可抗力條款在合同解釋中頗為常見,其意在當合同當事人因非其所能控制的且以正當注意仍無法避免的原因而致其不能履行合同時,對該當事人提供保護。對不可抗力的解釋應參考文件的上下文,並結合具體文件的性質和條款。 → act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