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Drug and Cosmetic Act,《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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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ood,Drug and Cosmetic Act,《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
中文:《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
解釋:〈美〉
1938年聯邦立法。該法禁止在州際貿易中運輸偽劣或假冒商標的食品、藥品及化妝品,以保護公眾健康。由食品及藥物管理署〔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負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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