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英〉 根據國王的特權〔prerogative〕或為報答國王對國土的保護,使臣民免受海盜的侵擾,鯨、鱘,有時還包括海豚,凡是在岸邊垂釣所獲或在英格蘭海岸附近捕獲的,均歸國王所有,如果是在康沃爾郡王室直轄領地〔Duchy of Cornwall〕所獲,則歸威爾士親王〔Prince of Wales〕所有。據古代作家所說,如果鯨要分給國王和王后,則頭歸國王,尾歸王后。1971年《野生動物和森林法》〔Wild Creatures and Forest Laws Act〕廢除了君權中對野生動物的權利,但將王室漁產權加以保留。 → prerog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