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英〉 記錄1199年至1641年間向國王繳納的各種費用的卷宗。這些費用可能有多種目的,其中多數費用僅為購得令狀,後來,該卷中所記錄的費用多為獲得特許〔license〕和赦免〔pardons〕,如土地轉讓費、因玩忽職守〔breach of duty〕而被罰款等,但其中最重要最多數的則是那些為獲得蓋有國璽〔under the Great Seal〕而簽發的與王室有直接財政利益關係的特許狀〔letter patent〕或密封特許狀〔letters close〕所繳付的費用,包括命令將財物交付管理人加以管理的令狀等。到14世紀末,該卷趨向於專門記載充公產業〔escheats〕和安排監護事宜向國王交付的款項。1835年至1836年間,出版了該卷的兩卷摘編〔excerpt〕,包括從1216年至1272年的有關內容,此後,又出過幾卷。 = Oblate Rol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