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ity for a settlement,妻子按衡平法享有的財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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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equity for a settlement,妻子按衡平法享有的財產
中文:妻子按衡平法享有的財產
解釋:亦稱wife's equity。英國在1882年《已婚婦女財產法》〔Married Women's Property Act〕以前,丈夫有權以妻子的名義享有她依法取得的財產,而在1873-1875年的《司法組織法》〔Judicature Acts〕以前,他是不能通過普通法訴訟取得這種權利的。如果由於丈夫起訴要求享有這些財產,或是妻子要求實現其衡平法上的權利,引起衡平法院的介入,則丈夫只能取得其中的部分財產,即扣除妻子按衡平法應享有的財產之後所餘之財產。換言之,除非妻子明確表示放棄她按衡平法享有此項財產的權利,衡平法院將考慮他們之間的婚姻狀況而決定丈夫能取得多少財產。通常的做法是將財產的一半授予妻子,另一半由丈夫取得,但有時妻子取得的比例會高些。如果丈夫已破產或拋棄了妻子、或因與他人有通姦行為而造成婚姻關係解除,也可將全部財產都授予妻子。在1882年法律之後,該詞已失去意義,因為在那以後妻子可以佔有和支配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
→ equity to a sett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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