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och Arden law,伊諾克·阿登法,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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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Enoch Arden law,伊諾克·阿登法
中文:伊諾克·阿登法
解釋:〈美〉
依該法的規定,當夫妻中一方(男方或女方)未說明原因而失蹤數年(通常為5年或7年等特定數目的年份)時,為使他或她的配偶可以再婚,法律准予他們離婚或豁免其配偶的責任。這種法律得名於丁尼生〔Tennyson〕的詩歌,該詩歌中的同名英雄,因海難事故被滯留在一荒島上數年後回家,發現妻子已再婚,他便無私地對妻子隱瞞了自己的身份,讓她與現任的丈夫繼續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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